苍梧法院创新制度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三优先”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04-19  分享到:

  今年以来,苍梧法院以更新理念,优化纪检监察与审判管理的联动机制,围绕审判抓廉政,强化纪检促审判,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优先”。
  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服务优先。确立以保障审判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的导向作用。牢固树立“审判无小事,处处连政治”意识,用严明的纪律、良好的作风保障审判工作有序高效开展;通过廉政教育、廉政监督检查、庭审礼仪检查、法律文书评查的常态化,督促干警自觉将思想行为融入审判业务;充分发挥信息、简报、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等载体的作用,营造自觉廉洁、不廉有责、违纪必纠的审判业务氛围;强化纪检监察工作对审判业务的导向作用,根据各时期审判工作的不同特点和要求,不断调整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心任务,做到“有的放矢”,保驾护航。
  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障优先。创建以评查审判为中心的工作机制,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作用。建立履职动态评估机制,随机抽查录入案件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根据审管办的综合数据,对各业务部门及干警的履职效果动态分析评价,评比业务标兵、廉洁示范庭,对履职效果不佳的干警,及时诫勉谈话。建立审判执行流程管理与勤政监督、案件质量评查与错案责任追究、庭审评查与创建廉洁示范庭联动机制,实现纪检监察和审判管理的无缝对接,将纪检监察室与审管办的双向监督“接轨”,促进审判管理与司法廉政勤政良性互动。
  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优先。丰富以服务审判为中心的工作载体,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的制约作用。围绕审判职业操守,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大力倡导顽强拼搏、无私奉献、一心为民的职业风范;按照“处处设课堂、时时搞教育、事事是教材、人人当老师”的工作原则,创新廉政工作模式,形成经常性教育经常抓的工作局面;围绕审判业务中心,结合落实“三项制度”要求,开展技能练兵,全力打造审判业务工作精品;以“三个延伸”构建纪检监察工作网络,纪检监察工作向审判执行环节延伸,向八小时外延伸,向社会各界延伸,构建全方位监督检查模式,实现单位、家庭、社会互动的纪检监察工作网络。
  
  
  
    
  

(梁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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