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提升司法鉴定工作效能服务审判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04-22  分享到:

  2010年,苍梧法院坚持“公平、公正、高效、服务”的原则,不断完善司法鉴定工作流程管理,狠抓程序规范,积极采取六项措施提升司法鉴定工作效能,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六项措施分别是:一是实施司法鉴定风险告知。将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风险告知当事人,减少当事人对鉴定的盲目性,促使其正确履行举证责任,谨慎选择鉴定方式。二是推行司法鉴定公开。通过鉴定公开、轮转随机方法确定鉴定机构,充分保障鉴定过程的阳光操作,确保鉴定程序的公正透明。三是完善司法鉴定听证。对重新鉴定的案件,严格鉴定启动条件,及时召集承办法官、当事人及鉴定人对重新鉴定的申请公开进行听证,杜绝当事人滥用重新鉴定申请权。四是加强案件跟踪监督。指派专人管理、监督鉴定案件,为鉴定机构或鉴定人排除不必要的干扰,确保鉴定案件的公开、公正。五是规范鉴定人出庭作证。对需要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案件,及时通知鉴定机构指派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经审判庭同意,可书面答复。六是强化信息通报反馈。协调好鉴定机构与法院的工作联系,协调好内部协作关系,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反馈信息,确保司法鉴定工作有序运行。
  自该院采取以上措施以来,不但进一步规范了司法鉴定行为,而且大大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案件审理周期平均缩短5天左右,无一引发当事人的不满和投诉,促使司法鉴定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梁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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