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强化四项机制保障民生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04-23  分享到: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司法必须为民生提供及时、全面和有力的保障。”苍梧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民生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经过实践和完善,建立了调查研究机制、随时服务机制、深入预防机制、调解促和机制和跟踪问效机制的民生司法保障五项机制,用足法律条款、用尽调解手段、用好审判艺术,努力追求民生需求实现的最大化,民生保障的长期化,促进了房屋拆迁、劳动争议和医患纠纷等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及时解决民生问题,实行全时制保障,把民生当作大事来做
  民生无小事,无奈打官司。为了不误农时、学时和治病救人、饮水吃饭等,该院3个人民法庭全部实行全时制立案、开庭、审判和执行,做到预约立案、上门立案、接受邮寄立案、预约开庭时间、休息日开庭、上门开庭等。只要当事人申请,随时办理立案;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在田间地头、社区等开庭;只要当事人申请和提供担保,可以第一时间进行财产保全。
  显露苗头的民生问题,深入预防,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漫延
  一类案件进入法院,就可能预示着一种民生问题的显露。针对一些苗头性民生问题,该院善于见微知著,防患未然,而不是消极的坐堂办案,通过法官的勤劳和智慧,将司法的被动应对转化为主动服务,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演绎成解民忧,防民患的真情实事。
  矛盾尖锐复杂的民生问题,通过调解消除纷争,防止矛盾激化
  医患矛盾、医疗纠纷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该院通过调研认识到,道路交通肇事、故意伤害和医患纠纷等案件当事人之间矛盾尖锐复杂,并且涉及救命、治伤、养老抚幼等民生问题,但又可能存在当事人没有支付能力和缺乏责任认定的科学依据,法院判决并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而调解是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因此,创新调解方法,扩大调解范围,增强调解效果,实现案结事了,成为该院矢志不渝的司法追求。
  可能反复的民生问题,实行跟踪问效,延伸服务保障职能
  解决民生问题不可能一劳永逸,需要常年不懈。该院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承办法官审结一个案件后,如果履行判决可能出现反复,影响到当事人吃饭、看病和读书等现实生活问题,必须适时进行回访当事人,对审判进行跟踪问效。
  为了解决回访当事人工作量大,法官无暇顾及的现实矛盾和问题,该院的派出人民法庭还建立了驻村(居委)联络员制度,聘请当地党员干部或有威望的人士,作为联络员经常走访当事人,及时解决或反应问题。
  

  

(卢远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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