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创新服务机制关爱弱势群体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04-27  分享到:

  苍梧县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坚持把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创新服务载体,努力探索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新方法,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该院首先在原有服务机制的基础上拓宽社情民意绿色通道,在充分利用现有的信访接待、院长接待日、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常规民意沟通渠道外,建立新的民意沟通方式,扩大民意沟通的覆盖面。利用网络在沟通民意方面的特殊优势,主动联系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收集处理社情民意的部门,依托他们成熟广泛的民意沟通系统,了解民众对法院的意见建议。
  在立案工作方面,对生活却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依法实行缓交、减交和免交诉讼费用,及时启动诉讼程序;并提示当事人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提供法律知识咨询,指导当事人举证,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诉讼,切实为民服务。
  在审判工作方面,该院全面推行“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与群众最近的地方,实行因时、因地、因案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及时化解矛盾,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对偏远乡村和困难、行动不便的群众,上门立案、调解、开庭,真正方便群众。
  该院还在执行工作中对以弱势群体为申请人的案件优先执行,对年老、残疾行动不便的申请人,实行送执行款上门;完善执行救助基金,对一些案件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生产生活陷入困境的申请人给予适当救助,帮助他们缓解暂时困难。
  在完善信访救助机制方面,该院积极推行人性化接访,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从心理上减少他们的对立情绪;开展下访巡访工作,上门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把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化被动为主动,使矛盾纠纷的影响最小化。
  
  
 
  
  
  

(聂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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