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诉前告知让农民兄弟放心“打官司”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04-28  分享到:

  苍梧县是个农业大县,农业人口众多,苍梧县法院每年受理的涉及“三农”案件比重较大。针对大部分农民当事人诉讼中缺乏法律知识,且无力承担高昂的律师费用,苍梧法院全方位采取诉前告知制度,让农民兄弟“明白立案、放心打官司”,此举受到了诉讼农民的一致好评。
  在诉讼活动中,很多农民当事人诉讼风险意识不强,认为只要有理即可打官司,只要交了诉讼费就能打羸官司,而一旦因为证据不足被驳回诉讼请求时,常无法理解而认为法院裁判不公,甚至引起上访。为此,该院立案庭在立案前就对农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并详细告知农民当事人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证据、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不提供原始证据、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法律后果,引导农民当事人依法按期举证。
  在起诉阶段,很多农民当事人不懂得什么是诉讼保全制度,所以在起诉时不注意及时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不知道通过财产保全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致在执行阶段权利无法及时实现。为此,立案法官告知其一旦掌握被告财产线索就要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农民当事人有过分依赖诉讼代理人的现象,该院立案庭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对经济困难、案情简单,完全可以自己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建议其自己参与诉讼,节约诉讼成本。同时对需要委托代理人的当事人,立案法官也会告知其法律的有关规定,提醒其不能过分依赖诉讼代理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只有积极参与诉讼才能便于法庭查明案件事实,从而达到诉讼目的。
  
  
  

(聂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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