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苍梧法院进一步增强接受新闻舆论监督的主动性,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工作,充分利用新闻舆论监督改进和完善法院各项工作。
该院从建立与新闻部门的经常性联系机制为做好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工作的入手点,定期通报法院工作。明确办公室、研究室专职人员负责联络县电台、县电视台、相关网站和报刊等新闻单位记者,每季度将本院重点工作情况以信息摘报合订本形式送新闻单位阅知,2010年以来共向新闻单位送阅宣传材料26份,有效地方便新闻单位了解法院工作动态。
为切实做好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工作,该院聘请了新闻记者担任本院廉政监督员,主动征求新闻单位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召开2次包括6名新闻记者参加的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充分利用新闻记者消息灵通、接触面广等特点,及时发现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违法违纪线索,共征求到新闻记者提出的意见建议6条,均逐一进行了认真落实整改。
同时积极邀请新闻记者旁听采访案件审理和参与重大执行活动,认真办理新闻单位监督案件。邀请新闻记者旁听采访在本县有较大社会影响、有利于法制宣传教育的“两抢一盗”案件、巡回开庭案件、涉诉信访案件等方面典型案件2件。
此外,该院还积极协调配合新闻记者采访活动,为新闻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对符合要求的正当采访,宣传部门专职人员全程陪同,积极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和其他人员接受采访,要求承办法官实事求是地向记者讲述案件裁判、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不得无故拒绝采访,对故意隐瞒案件、违背司法礼仪或拒绝采访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梁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