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加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使当事人感受到法院裁判的公开、公平、公正,苍梧县人民法院在提高裁判文书的证据评析、裁判理由论证的同时,认真开展了判后答疑工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进行解释说明,消除当事人由于对判决或裁定结果不理解而产生的不满情绪,让胜诉者明白、败诉者服判,真正达到案结事了。
由于部份案件当事人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对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文书提出疑问和异议。为帮助当事人全面正确认识和理解法院裁判,减少不必要上诉和申诉信访,该院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判后答疑工作:一是对当事人提出的有关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裁判理由等方面提出异议、疑问,由案件承办人进行认真答疑。二是当事人对裁判实体处理提出疑问,承办人应对该裁判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进行答疑,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说明依据和理由。三是案件承办人答疑根据具体案件进行口头或书面答疑,口头答疑要求作好记录,存档备查。四是在案件裁判文书生效后,当事人涉案信访或申诉或申再审过程中,由立案庭进行答疑,进一步促进服判息诉。2010年1至4月份,该院所有判决案件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访,有效维护了案件既判力,缓解了申诉复查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压力。
(卢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