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搭建新平台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05-05  分享到:

  2010年,苍梧法院为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准确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与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搭建社会管理服务新平台,落实社会管理服务新举措,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大力参与平安法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类犯罪活动,维护网上秩序,净化网络环境,最大限度遏制网络带来的消极影响。三是构建刑事审判工作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对接机制,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两个减少、两个扩大”要求,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探索建立刑事自诉案件与轻微刑事案件的刑事和解制度。全面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广泛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强化对未成年人被告人的庭前、庭审和判后教育,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罪犯帮教基地,落实回访帮教制度,着力挽救失足少年。定期分析突出犯罪情况,深入剖析产生根源,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社会管理规范。五是完善有关涉诉舆情监控、跟踪、研判和应对办法,积极预防、有效应对网络涉诉热点事件。
  为正确把握社情民意,切实发挥司法审判的规范引导作用,该院高度重视社会关注案件的审理工作,充分考虑道德习俗,完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重建立与公安、工商、金融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诚信缺失人员经营活动的限制,增强执行威慑机制的实效。
  通过建立行政审判年报制度,该院大力促进依法行政,及时通报行政案件受理和审理情况,将行政机关败诉情况、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以及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履行情况等行政案件基本信息,以及加强和完善行政行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和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每半年报送一次。建立发送行政首长出庭建议书制度,创新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提升行政案件审理成效,促进官民关系和谐。深入开展法官“进机关”活动,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落实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座谈会,通报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此外,该院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建议工作。制定出台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围绕司法审判领域中涉及社会管理和社会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源头性问题,及时、定期向有关方面提出司法建议。每个审判业务部门确定一至两个重点,开展深入调研,提高司法建议质量。积极协调县人大、县政府法制办等单位,力争将司法建议的回复、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的法治工作检查考核范围。
  
  

(梁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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