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多举措加强廉政监督员工作确保司法廉洁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05-07  分享到:

  长期以来,苍梧法院在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注重加强外部监督,从小处入手,主动拓宽外部监督渠道,通过聘请廉政监督员,切实加强外部监督制约的力度、改进廉政监督员的工作方法、落实廉政监督员制度,形成了一整套科学系统的监督员工作机制,坚持做到廉政监督员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多样化,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二十年来该院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事件。
  该院制定了严格的廉政监督员选配条件,切实把群众威信高、社会接触面广的人员聘为监督员。为了使监督员工作体现人大、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对法院工作的监督,该院主动与人大、政协和辖区内的乡镇联系,请他们帮助挑选、推荐、把关具备条件的11名同志为法院的廉政监督员,保证其组织健全。
  为防止廉政监督员工作流于形式,该院从组织、人员、管理、活动等方面保证廉政监督员工作的日常化,坚持廉政监督员工作日常化。定期分析研究廉政监督员工作形势,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确实做到廉政监督员工作党组重视、摆上位置、专人负责,为充分发挥监督员作用创造相应的条件。同时,坚持年初有计划、月月有活动、季度有安排、半年有座谈、年终有总结。通过丰富多彩、实实在在的活动不断探索廉政监督员工作的新路子,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在加强法院廉政监督中的积极作用。
  同时,该院着力健全完善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使监督工作富有成效:制定《廉政监督员工作活动规则》,做到“一个明确、三项制度”,使监督活动不断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明确监督职责范围。规定廉政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法院干警在承办各类案件过程中有无以案谋私、裁判不公、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监督法院干警有无利用职权之便吃、拿、卡、要、收受礼金、礼物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监督法院干警在与群众接触时有无冷、横、硬、推和泄露审判秘密等现象。二是建立走访交流制度。院纪检监察部门每季度安排一次走访监督员活动,及时听取他们的监督意见。三是建立座谈讨论制度。注重加强与廉政监督员之间的思想交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的措施和方法;四是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每年为廉政监督员组织1-2次培训,开展有关法律知识讲座,为廉政监督员送阅有关法律书籍和院刊,提高廉政监督员的法学修养,从而实行有效地监督。
  为确保监督的效果,使廉政监督员能够更多地接触到案件当事人,全方位听取当事人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意见,该院定期安排廉政监督员旁听庭审,特别是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都邀请廉政监督员观摩庭审,并请他们对庭审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打分、提出不同意见,
  通过重视和加强廉政监督员工作,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从立案到庭审,从裁判结果到当事人反映,全方位实施监督,从而有效推进了法院的队伍建设,确保了司法公正,促进了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使法院的各项工作都得到了不断的加强和改进。
  
  
  

(梁理)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苍梧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苍梧县平安办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