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进审判作风,强化法官队伍管理,努力提高法院工作科学化管理水平,苍梧县人民法院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推进法院建设和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
设定一个原则。考核坚持全面、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专门考核机构。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考核质量,实现考核目的,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庭科室主要负责人为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绩效考核分数与年终奖金挂钩。绩效考核分数的统计在每年年底进行,其成绩作为各部门当年的综合业绩考核、评优、受奖、记功和奖金分配的主要依据。
部门考核和个人考核相结合。院考核规定仅考核到各部门,部门考核规则由各部门根据工作特点自行制订。各考核成员部门应根据考核要求建立考核台帐,为考核小组考核提供依据。
(梁洁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