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三招”加强法警队伍建设,实现“三无”目标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05-13  分享到:

  司法警察作为现行人民警察序列中的一个独立的警种,肩负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审判工作程序,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使命。2010年,苍梧法院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以强化警务职能、提高执法能力、防范突发事件为立足点,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出“三招”加强法警工作,促进了司法警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该院法警工作在党组的重视下,已迈上了规范化、现代化、专业化的轨道,实现了无司法警察责任事故、无执法活动过错、无司法警察违法违纪现象的“三无”工作目标,确保了各项办案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运行,为法院工作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该院不断探索完善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实行编队管理。一是对法警大队实行了集中编队管理,在编的法警全部具有法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设立了专门办公场所,配备了枪支、警棍、头盔、警车等警用装备,组建了一支精干队伍。二是实行量化管理,建立了“出警台帐”、“案件、法律文书收发台帐”、“装备使用台帐”,对法警的履职、着装和仪表举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为确保法警履职需要,该院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加强装备建设。院党组要求法警大队按照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装备配备暂行规定》的文件要求,认真拟定人员装备计划后及时报院党组审定购买。目前该院又添置更新了手铐、对讲机、催泪喷射器等警用装备,为法警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装备保障。
  实施精细化管理;坚持以“制度管警”为保障,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力度。完善并严格执行法警工作规范化建设以来所制订的管理和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紧密结合法警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警队伍管理、职责履行、警务保障的长效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同时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建立考核机制,实行落实制度考核与警员绩效考核相结合,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据了解,该院法警大队今年来共押解被告人150(人)次,出动警力310(人)次,协助各部门执行非诉行政案件27(件),均未出现安全事故,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已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先进法警队”。
  
 
  

(梁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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