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执行工作“廉”字当先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05-13  分享到:

  由于法院的执行工作与金钱密不可分,执行法官也随时面临金钱的诱惑,为了让“廉”字时刻记在每一位执行干警心里,永远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行使自己的执行权力,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开展,2010年,苍梧法院针对当前执行工作的性质及特点,开拓思路,采取相应措施,对执行干警重点加强廉政教育。
  该院首先从健全制度入手,一是出台了《关于执行部门实行“廉洁司法公开承诺”的制度》,规定从执行部门,在执行前,由执行干警向诉讼当事人、旁听群众公开宣读《廉洁司法承诺书》,以促进廉洁司法。二是严格实行执行案件公开制度。坚持执行立案公开、执行过程公开、执行措施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同时加强了思想廉洁教育。除参加法院的廉政教育会议外,该院执行局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加强对执行干警的廉洁教育。要求执行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执行工作中,抵制来自各方面的金钱诱惑,时刻牢记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警示全体执行干警,如果背离廉洁方向,将跌入万丈深渊,落得身败名裂。经常敲打执行干警,人的一生不在于金钱的多少,要珍惜自己的职业,要珍惜自己的家庭,违法违纪带来的代价将是得不偿失。
  实行严管执行款项,从源头根治。对于执行款项一律由法院财务部门统一收支,无论执行标的额大小,统一由被执行人将款项交予法院财务部门,再有申请人领取,严格禁止执行法官经手执行款项。对于在金融部门划拨执行款项和拍卖所得执行款项,直接划入法院专用账户,不得划入申请人的账户或其他账户。在执行中,发现有违反上述执行款项操作的,严肃处理。
  此外,该院还制作跟踪卡,加强执行廉洁监督力度。对于执行案件实行廉洁跟踪制度,坚持一案一廉洁卡,在案件执结时,有执行法官填写案件执行情况,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填写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廉洁情况。局长、庭长对廉洁跟踪卡严格审查,发现没有跟踪卡或跟踪卡填写内容不完整的,责令执行法官重新填写。对执行标的额超过五万元的,进行电话回访,重点回访执行法官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执行干警共拒绝当事人请客吃饭36次,拒绝当事人赠送金钱5000多元,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梁理)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苍梧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苍梧县平安办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