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创新司法便民措施接受社会监督“不留空白”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05-14  分享到: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满意为目标”是苍梧法院审理执行案件秉承的工作理念。2010年,该院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指引,不断开拓思路,推陈出新,完善便民服务,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有力促进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得到了社会各届的一致好评。
  推出便民服务电话,做到通信畅通,有诉必理。把全体干警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张贴在便民服务大厅,要求24小时不得关机,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无阻,做到来人来访有接待,避免当事人“空跑”现象,提高工作效率,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和监督。
  继续公开全天录音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做到全方位监督。为有效监督全院干警遵守最高院“五个严禁”等反腐倡廉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公开24小时录音电话和电子邮箱,开辟网络监督平台,做到管理具体到人,监督涵盖个案,确保审理案件“公开、公平、廉洁、高效”。
  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强化首问责任意识。即接待群众询问时,第一个被询问的法院工作人员,要负责引导和释法,区别情况认真对待,不得推诿,自己处理不了的,及时按照职责范围向主管人员引导,首引人员和具体承办人对询问人负责到底。
  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及时化解群众矛盾。不断完善“大立案”格局,在立案庭实行接待、立案、排期、送达“一站式”服务,当事人只需将起诉状交到立案庭,就可办理完毕案件受理的全部手续。推行当日立案、当日送达等便民措施,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句问候达情、一杯热茶暖心、一站服务便民的“五个一”亲民爱民措施,将“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体现在一项项便民服务之中。
  加强立案、信访两个窗口建设。选调素质较高的干警从事立案、接访、导诉工作,制定导诉员工作规定,规范导诉服务工作流程;规范窗口文明用语,打造审前、判后两个服务平台。
  继续实行党组成员轮流接访制。从周一至周五党组成员在便民服务大厅轮流接访,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回音,减少上访人的心理对抗情绪,积极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强群众对法院的信任感。
  

  

(梁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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