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用好”司法警察服务审执工作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05-20  分享到:

  苍梧县法院以思想纪律作风整顿为契机,重点在审判保障、职务履行等方面进行自查,全面排查工作疏漏,整改不足,进一步强化各项职能,加强法警在庭审中的作用,确保审执工作的顺利完成。  
  该院法警队在开庭前就主动与案件承办法官取得联系,根据案情的需要、涉案人数的多少以及双方当事人有可能引发的矛盾尖锐、情绪失控等情形,有针对性的部署警力,确保庭审安全。大门值班干警查验身份之后,将当事人有序引导至法庭内就座,并将法庭规则与纪律事先告诉与当事人,让当事人熟知法庭规则,尊重法庭秩序。 
  在庭审过程中对情绪激动,有过激行为与言语的当事人,主审法官以说服教育、疏导沟通的方式解决;对违法闹事的,法警队干警及时制止;对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该院法警队在押解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坚决杜绝违规使用警械,如发生安全事故,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对部门负责人也要进行问责,并在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的分数。
  以上措施不仅绷紧了法警队的“安全弦”,更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力保障,为法院机关安全行使职能创造了条件。



(聂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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