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文化建院为审判工作锦上添花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05-21  分享到:

  “以前我们来法院开庭,在等开庭的时候,由于法院条件所限,夏天没有躲阴的地方只好在太阳下等,冬天没有坐的地方只好在外面站着。现在太好了,有了当事人休息室,我们不但有坐的地方,而且还有水喝,有报纸看。法院真是设身处地地为我们着想!”一位来自乡镇的法律工作者这样说。
  2010年,苍梧法院十分重视法院文化建设,通过营造文化氛围,体现法院精神、展示法院形象,从而激发全体干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调动全院人员能动司法的积极性,真正公正高效的办理案件,用行动诠释“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向社会展示了法院整体形象,受到党委政府认可和各届群众称赞。
  为拓展弘扬法院先进文化的物质载体,该院加强了法院物质环境建设,切实改进了以前滞后的不能满足现实需要的物质环境建设。如“法官誓词”、“调解室”、“法官接待室”、“当事人休息室”的设立,就受到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的一致好评。
  该院始终坚持基础建设与文化建设两手齐抓,营造文化建院氛围。在办公室的安排和分配中,始终体现基础建设与文化建设“两手抓,两手硬”的思想。院里先后建立了荣誉室、阅览室、气排球馆等文化活动场所。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基础上,院党组经过深思熟虑,又决定营造弘扬法律文化的“法院文化长廊”。如今,走进办公楼和审判庭,法律名言、廉政格言都散发着独特的法律文化气息,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法官的品质和修养。
  法院文化建设与法官知识更新是互相促进,相得益彰的统一体,该院自始至终把学习型法院作为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坚持集中学习、案件探讨、优秀案例解读等活动,使每周的学习活动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保障车辆、学费、服务“三到位”;鼓励年轻同志积极参加司法考试,对通过“司考”的人员加大奖励标准,三年来,共有22人通过了司法考试,给法官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领导的重视和同志们的积极参与,促进了该院智力成果的转化,干警在各类媒体投稿的数量逐年增加,每年都有法官撰写的论文或案例获奖,《人民法院报》、《公民与法》、《广西法院网》等主流媒体越来越关注苍梧法院的各项工作。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法院文化建设,必须体现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目标。该院先后印制了《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指南》的便民服务宣传材料,在立案庭和当事人休息室设置了专门供当事人等候立案、开庭时“消闲”的报刊架,把《公民与法》、《人民法院报》以及党报党刊等三十多报纸书刊陈列书架上供他们阅读,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为进一步畅通沟通联系渠道,拉近与群众的感情距离。使当事人了解法院,了解法官,该院积极探索公众开放日和民意网络沟通工作,搭建民意沟通的“窗口”和“平台”;同时,还优化“苍梧县法院网”,设立“院长信箱”、“群众留言”、“廉政举报”、“网评文书”等专栏,搜集来自各方面的民意信息,指定专人督办处理,并及时就群众关心的问题作出快捷、迅速、准确的答复。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文化建设使得该院队伍的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得到了明显增强,法院、法官的形象得到了明显提升。二十年未出现一例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赞扬法院工作及给法院送锦旗的人亦明显增多。2009年该院获得“全区法院系统先进单位”、“全市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全市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有10余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获得“全区法院调解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等市级以上表彰。
  
  

  

(梁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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