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苍梧法院进一步将维护青少年权益作为司法工作的一个重要层面,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全面落实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将“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贯穿于审理涉及侵害青少年权益和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始终,形成了打击与维权并重,预防与矫治交叉的工作模式,在建设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大环境中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青少年撑起法治蓝天。
该院在对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领导中始终坚持做到“三有三无”。“三有”即有分工、有台帐、有检查,“三无”即无盲点、无遗漏、无投诉。全院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到人,立案庭负责综合统计,各业务部门负责审理执行,办公室牵头组织法制宣传,政治处与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全院建立起统一的青少年维权信息登记,包括涉少案件当事人信息、审理和执行的结果、诉讼费减、缓、免情况、未成年罪犯个人档案、回访登记、跟踪教育等。确保对每起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案件都能按照维权工作规划的要求妥善处理,力争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类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案件层出不穷。该院全面启动青少年维权绿色通道,对通过文化污染、传授犯罪方法等方式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案件,如传播淫秽物品、贩毒,一律依法严惩不怠;对青少年为原告的人身损害赔偿、追索抚育费等案件,做到“四快”,即“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尤其是对未成年人要求支付教育费的案件,一律要求在新学期开始前得到兑现。在受理未成年追索抚育费案件时,一律免收当事人诉讼费。
在刑事审判中,该院针对庭前、庭中、庭后三个不同阶段,从动情、明理、知法三个方面对失足青少年开展审判教育,做到既依法惩治犯罪,又用法洗涤失足青少年的灵魂。
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该院畅通渠道开展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发挥法制校长的功能。该院与有关学校联系,向4所学校派出资深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举行法制讲座,选择学生因好面子而盗窃、因早恋而受伤害、因讲朋友义气而打架斗殴等类型的案件,以通俗易懂的案例向学生们传达法制的内涵;二是组织指导学生开模拟庭,帮助挑选案例,撰写庭审提纲,由学生们扮演相关角色,通过活生生的事件宣传法律,消除青少年法律认知上的迷惘。三是对未成年罪犯的家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家庭矛盾和家长责任,由法官在庭审后对家长提出批评教育,进行法制宣传,切实提高家庭在预防矫正中的作用。
此外,该院努力开展延伸帮教活动,促进犯罪青少年改过自新。法官除完成案件审判工作外,还以满腔的热情将挽救、援助之手伸向庭外,努力帮助那些失足青少年迷途知返。一是建立青少年维权热线和维权信箱,将立案庭和刑庭的办公电话向社会公布,随时有人接听青少年维权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求助,在法院大门外设置青少年维权信箱,对所有来信做到件件有回应;二是坚持由承办法官每年对失足青少年至少通一封信并与社区人员一起对失足青少年做一次回访,了解失足青少年的心理状况,及时提供有益的指导;三是定期为失足青少年订一份法制刊物,使他们处处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自觉地改过自新;四是对办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求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本案中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针对社会预防体系的不足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梁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