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苍梧县法院结合实际,制定有效措施确保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的扎实有序开展。
该院在具体工作中坚持领导包案,班子成员要亲自包案,包案领导要亲自与当事人见面,亲自审阅案卷、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亲自做上访人的工作,确保按期办结。并严格结案标准,报结案件要符合“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结案标准。严格结案程序,报结案件要有上访人的息诉罢访保证书,回访记录,承办人、包案领导和一把手的签字。
为落实责任到人,该院对推诿扯皮、久拖不办造成重复上访的,已签订息诉罢访协议书、但对承诺事项没有解决到位引发重新上访的,经评查有问题的案件,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追究责任领导、包案领导和办案干警的责任。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落实到位;对拖着不纠,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该院还对清理积案工作的进展情况实行通报考核,每个月通报一次,督促工作开展,并适时组织工作情况汇报会,进行总结点评。
(聂灵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