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多角度“定位”惠及农民兄弟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05-27  分享到:

  苍梧县法院立足该县是农业大县的客观实际,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切实将妥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司法职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积极为促进农业发展、繁荣农村经济、维护农民利益保驾护航,取得了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良好效果。
  该院在工作中为确保司法便民特别注重发挥立案庭的“窗口”作用,在立案大厅设立接访导诉台,建立诉讼指导与风险提示制度,指导、解答、分流来访来诉群众。设立便民服务台大力倡导文明服务,对身体不适、行走不便、身患疾病者专门设立当事人留守地。实施十项便民立案措施,优先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立案,并对偏远地区提供电话、信件、传真预约和上门立案服务。
  为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该院克服困难构建起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实行庭前、庭中、庭后全方位调解,联合司法局、人民调解组织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通过调解化解农民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对涉及民生的案件,特别是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相邻关系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不断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加大办案力度,促进此类案件的高效公正办结,维护农村的社会和谐。
  该院始终坚持严打方针积极营造安民环境,始终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打击的矛头直接对准抢劫、故意伤害等危害群众身心安全的犯罪和盗窃、制售假药种子等危害群众财产利益的犯罪,针对社会混乱重点地带适时召开宣判大会,通过电视台、广播进行宣传,震慑犯罪,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秩序的安定有序。
  为改善亲民角度,该院严格实施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区高院司法礼仪的有关规定,强化接待、庭审的司法礼仪管理,彻底摒弃“冷、横、硬、推”等群众深恶痛绝的办事作风,克服人为拖拉低效办案现象。同时采取抓制度实行责任捆绑,抓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抓队伍提高整体素质,抓文明增强思想品味的强力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增强爱民、亲民效果。
  

(聂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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