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执结一起6年积案 瓜农喜送感谢信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05-31 分享到:
“我们是一群瓜农,万分感谢苍梧县人民法院公正执法,感谢苍梧法院执行局的干警秉公办案、不畏强权、为民请命,为我们讨回公道,共执行赔偿款及利息70000多元……”2010年5月31日上午,来自苍梧县龙圩镇古凤村的钟朝辉、钟朝金等25位瓜农为苍梧法院送来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
原来,古凤村梁水莲、钟金海等25户村民购买种植藤县蔬菜发展总公司的西瓜种子,种出的西瓜却杂色、瓜小、迟熟、产量低,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后经专家鉴定为劣质种子所致。2004年,苍梧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藤县蔬菜发展总公司赔偿25户瓜农经济损失(55000元)。被告不服,上诉到市中级法院,又被告梧州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判决。
被告在被二审判决败诉后,却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赔偿义务。于是钟朝辉、钟朝金等25位瓜农遂申请苍梧法院强制执行,该院受理这起典型的涉农案件后,为切实维护瓜农的切身利益,彰显法律的公正与正义,该院深入研究案情,制定出执行方案,契而不舍对案件进行跟踪、执行。终于为钟朝辉、钟朝金等25位瓜农追讨回赔偿款及利息70000多元。
(梁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