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多措并举加强审执联动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06-02  分享到:

  2010年,为最大限度的破解执行难题,提高执行效率,苍梧法院不断整合审执资源,进一步完善审判、执行联动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明确义务是完善审判、执行联动机制的重要前提。该院要求审判人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除了具有查清法律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的义务之外,还有向当事人解释判决理由以及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的义务。
  强化意识。强化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既具有大执行的意识,积极向双方当事人解释判决的依据和理由,告知被告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又要告知原告如何及时采取措施实现自己的合法权利。
  提供保证。该院要求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对原告提出的诉讼保全申请,认真审查,依法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为案件审结后的执行提供保证。
  加强调解。在处理方式上,积极准确地运用调解化解纠纷。要求审判人员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既要积极运用调解,又要准确运用调解,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奠定基础。该院要求严把审判质量关,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适用法律准确,制作法律文书时尽量用语规范、明确,这样才能使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性,为顺利执行奠定良好基础。
  沟通协调。该院要立审执求部门间加强沟通协调,特别是将立、审、执环节中当事人的财产状况等执行信息实现良性互动,加强相互沟通和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梁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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