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苍梧县人民法院从三个环节入手,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体系:
在案件受理费标准大幅下调,个案平均收费下降60%的情况下,该院一如继往严格执行诉讼费用的减交、免交和缓交制度,简化审批手续,努力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2010年1-5共为贫困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8件2万余元。
该院执行局采取优先执行的方式帮助当事人尽快实现自己的权益。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司法救助长效机制,保障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法院司法救助下,许多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的案件顺利审执结,权益得到了保证。
同时,该院还加强了与司法局在法律援助工作上的衔接,及时为未成年罪犯、盲聋哑罪犯等符合条件者指定辩护律师,2010年先后为6起案件的8名少年犯、聋哑罪犯指定了辩护律师,有效维护了其应有权利。
(梁洁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