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检察院设立乡镇检察工作站取得成效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08-06  分享到:

  近日,在苍梧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该县检察院检察长彭永雄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作《关于乡镇检察工作站建设情况的报告》。出席会议的委员在听取报告后,对该院率先在全区检察系统设立派驻乡镇检察工作站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开展乡镇检察工作站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
  委员们认为,检察机关在乡镇设立检察工作站,有利于开展法制和检察职能宣传;有利于及时受理控告申诉和涉农职务犯罪线索,做好涉农信访,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积极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利于积极探索延伸检察监督触角,消除法律监督的“盲区”和“死角”,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利于检察机关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和能力。
  据悉,2008年5月以来,苍梧县检察院先后在该县东安片、江南片、抚河片设立3个乡镇检察工作站。乡镇检察工作站成立至今,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作用,制定科学可行的工作措施,积极参与当地社会矛盾化解,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大力开展检务宣传活动。3个工作站设置检务大厅3个,设置举报箱3个,出版宣传栏20期,出动流动宣传车到基层宣传16车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份。向乡镇干部赠阅《预防职务犯罪读本》和职务犯罪立案标准小册子共400本,召开基层干部座谈会5次,深入乡镇上法制宣传课6次。二是积极开展文明接访活动。共接待群众来访96件102人,所有信访事项均做到无积压、无重访。三是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工作。共受理侦查监督线索11件,办理监督案件5件6人;受理民事审判监督线索3件。四是积极查处职务犯罪。直接受理举报基层职务犯罪线索8件,立案6件。如建立检察工作站以来,该院侦查部门根据工作站获取的举报线索,成功查办了原六堡镇党委书记、镇长贪污扶贫款案,石桥镇湾岛村村委干部伙同承建商贪污建校工程款案,沙头、石桥、梨埠市场服务站贪污公款系列案等。五是积极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和管理机制创新,建立了参与“五种人”管理和劳改释放人员帮教工作制度,采集特殊人群信息391条,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库。
  

(蒙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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