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苍梧县检察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抓住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保障民生这个主题,结合该院实际,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措施,并取得了明显效果。
加强领导,强力打造高效的社会矛盾化解新格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新时期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基于这种认识,近些年来,苍梧县检察院党组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处理涉检信访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并把它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上。为了强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领导,2008年1月,按照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要求,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信访工作的副检察长为副组长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涉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本院涉检信访工作,形成了以控申部门为主,其他部门相互配合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工作的新格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访会议,听取信访部门处理信访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涉检信访问题,部署下步信访工作。为保障信访工作正常开展,苍梧县检察院党组认真分析苍梧实际,针对涉检信访处理工作机制存在层次多、反应慢、反馈难的弊端,因此直接导致原设置的控申接待室难以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各部门对涉检信访处理的相关信息,因而直接影响接待效率及效果。而且从信访接待的长期实践情况来看,原设的信访接待室的工作重心是受理,而大多的反馈工作都无法独立完成,其功能也比较单一,因此直接影响到检察机关的对外服务功能的发挥。为扭转这种被动局面,院党组认真贯彻自治区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强化控告申诉检察服务功能的决定精神,将政治素质好、熟悉检察业务、善于作群众工作的业务骨干3人安排到控申部门工作。将原功能单一的控申接待室扩展成检务接待大厅,其中包括检务宣传大厅、接待室、候谈室、检察长接待室、咨询室、听证室、情绪疏导室、受案中心等多个功能不同的工作区,并落实相应的工作人员。新的接待工作机制建立后经过试运行日见成效。如,2009年4月18日,该县新地镇大村十一组10多名村民来院控告情绪异常激动,称村委会某干部将上级拨给该组的征地补偿款60多万元私分,问题多次反映到镇、县两级有关部门均不予重视,扬言如果县检察院不查就集体请求市检察院查。对于这起关系到民生问题且有可能出现越级上访的涉检信访案件,苍梧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务接待大厅作用,在受理、核查、结案、反馈各阶段反贪局均直接派员到检务接待大厅的接待室会同控申接待人员共同接待答复。该案经反贪局核查无有关部门拨付60万元征地款给11组,村委会无截留作弊行为。2009年6月15日核查结案。6月17日,反贪局派经办人到检务接待大厅会同控申接待人员共同答复举报人。由于反贪局经办人熟悉情况,运用事实释疑,大大增强了答复的说理性,使举报人久存的疑团一一化解,并表示不再上访。
到检察机关信访的事项绝大多数来自乡镇基层,然而检察机关在乡镇基层无派出机构,导致群众投诉难、检察服务难。为探索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新途径,党组书记、检察长彭永雄于2008年初亲自深入到本县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就设立基层检察工作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反复调研,在此基础上,苍梧县检察院于2008年4月依托控申部门对外联系窗口平台,开始设置基层工作站,此后陆续设立与法院人民法庭相对应的三个(东安片、江南片、抚河片)检察工作站。并每站落实2至3名工作人员驻站开展工作。
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社会矛盾化解新举措
及时、准确、妥善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内在要求。为了提高处理涉检信访案件的工作效率和社会效果,更好地服务大局,苍梧县检察院在主动融入县委领导下的大信访格局的同时,完善自身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2007年开始苍梧县检察院结合本院实际推行本院处理群众信访工作制度,明确本院各部门在处理涉检信访问题新格局中处理信访的责任分工和相关的操作程序。2009年6月,为保障本院信访事项处理工作的有效推进和落实,推行信访督查制度,由纪检组长兼任信访督查员,从而确保了处理信访事项落到实处。近两年来,各部门处理的信访案件(事项)共126件,件件及时妥善处理结案息诉,无一重复访或越级上访。信访量连年大幅度下降,降幅为30%。为了把群众的涉法涉诉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苍梧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工作站接近基层的优势,与各站所辖乡镇党委、政府和执法部门建立信访工作联系制度,发现重大涉法涉诉问题或影响大局稳定的信访事项,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或沟通,共同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处置建议,妥善解决;检察工作站以当地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名义参与辖区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积极配合当地综治办开展相关工作;检察工作站设立“五种人”信息库,就近对“五种人”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同时设立劳改释放人员信息库,开展对特殊人群的帮教工作;改进检察长接待方式,把检察长接待日活动延伸到各工作站,规定检察长每月适时到工作站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处理重大信访事项,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如,在去年8月,石桥镇塘逢村莲塘组50多名村民因对莲塘小学迁址问题怀疑村干部从中作弊,多次到镇政府上访,经反复解释仍然不服,后又来站反映。分管副检察长蓝兴瑞接待后即与石桥综治办的领导联系,研究解决措施,确定由苍梧县检察院派员核查。苍梧县检察院查明村干部无作弊行为后向镇综治办领导报告。镇综治办领导在掌握实情之后继续对上访群众做解释疏导工作。苍梧县检察院领导直接到基层工作站接待、处理群众来访,一起群体性的缠访在当地得到了有效的息诉。
努力打造检察工作站平台,把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落实到基层
检察工作延伸到基层,是基层人民群众、单位的热切期盼。为了满足群众的诉求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促进检察工作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苍梧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进一步完善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机制的精神,根据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有关规定所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权、职责和检察内设机构的规定精神,结合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的职能分工要求和检察工作实际确定工作站的性质及职责,工作站是本院派驻乡镇的工作机构,在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依法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并主动接受当地党委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工作站与本院内设机构无隶属关系,但互相配合,互相协助。工作站代表本院在辖区内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了使检察工作站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工作站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奉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原则,努力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利用工作站贴近基层这一有利条件,以延伸检察工作为主要手段,紧紧抓住为基层经济建设大局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这个主题,积极开展各项检察业务,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回报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一是大力开展检务宣传活动。近两年来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深入到边远山区镇村进行检务宣传30次,发放宣传资料9000多册,出版检察宣传栏20期,上法制课15次。通过大力宣传,促进群众学法守法,提高了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二是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去年以来,工作站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0人次,通过咨询活动为群众解难释疑,满足了部分基层群众的法律诉求。三是创新信息渠道,强化服务功能。各工作站在辖区内聘请一批热爱检察事业的人员为检察联络员和检察信息员,多渠道收集、掌握相关案源和社会动态。工作站设立以来,共化解矛盾纠纷5起;受理辖内举报15件,通过核查立案10件;受理民事申诉8件,审查后立案5件;受理立案监督线索10条,经监督公安立案9件。通过积极处理辖内案件,在当地引起较大反响。如,去年7月,苍梧县检察院根据工作站提供的举报线索,一举查处了三镇3件5人的贪污犯罪案件,使基层群众进一步看到了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作用;四是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实事好事,服务民生。自工作站设立以来,工作站共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好事10多件。如,去年4月,石桥镇培中村一五保户因其房屋倒塌一年多而多次到90多公里的县城向太平洋保险公司申领补偿未果,失望之时来站求助,即日下午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便与该公司联系,建议该公司优先为弱势人员提供服务,次日该公司为求助者支付补偿款800多元。后来求助者专程来站道谢。五是主动协助当地党委政府解决重大信访事项。如京南镇武岭村科甲组农民梁建新因其房屋补偿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到镇、县、市、自治区、中央有关部门上访。去年4月下旬,他来站声称不解决还要继续上访。为了尽快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即与京南镇政府有关领导联系,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后镇协调办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督促有关部门支付梁的补偿款60000多元,避免了越级上访。苍梧县检察院通过设立基层检察工作站,把检察工作延伸到基层,服务新农村建设,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受到了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的好评,也引起了上级检察机关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据不完全统计,自2008年5月工作站启动至今,宣传媒体(包括报刊、电台、电视台)对工作站的宣传达22篇(次)。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法治快报都分别作了长篇报道。部分县级人大代表,市、自治区部分人大代表,市委领导、市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的有关领导都来站视察、检查指导工作,认为苍梧县检察院在基层设立检察工作站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作用。
(蒙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