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苍梧县检察院荣获自治区检察院评为“2008—2010年度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这是该院继2009年荣获两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后,再次获评“全区先进检察院”的殊荣,为苍梧检察荣誉又添上了闪亮一笔。
近年来,苍梧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办案规范化、办公现代化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关注社会民生,重视检察公信力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该院在全市基层检察院整体工作综合考核中,连续多年名列前茅,并一直走在全区、全国前列。2000年以来,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两次荣立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荣获全区检察机关“五好检察院”、“十佳检察院”、“先进检察院”和集体一、二等功等多项殊荣;2010年,公诉科、办公室等荣获全区先进集体,控告申诉科荣获“全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监所科获评“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干警老健华等5人获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苍梧县检察院检察长彭永雄表示,全院干警要以刚荣获的“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作为新的起点,结合当前开展的“争创民族地区模范基层检察院”活动,继续拼搏进取,争创一流业绩,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再创新业绩。
(王锦梅 蒙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