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促选举 以选举促普法
    ——记苍梧县梨埠司法所深入开展《选举法》宣传活动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07-19  分享到:

  
  7月13日苍梧县梨埠镇人大代表投票选举工作正式拉开帷幕。梨埠司法所在当地党委政府科学指导下,在全镇倡导依法履行选举权利,积极营造法治和谐选举氛围,结合换届选举契机开展《选举法》及相关选举制度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法促选举,以选举促普法,积极维护镇换届工作顺利开展,使两项工作实现双赢。
  一、法律宣传目标明确
  法律宣传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及各项选举法律法规为教育题材,各项活动紧紧围绕换届选举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明确宣传目标,以法促选举,以选举促普法,为镇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工作摆脱了以往广大民众被动受教的约束和困局,大大增强了群众对有关选举法律法规的学习热情。
  二、分片宣传受教深刻
  普法宣传工作采取分片宣传形式,利用换届选举各选区工作布置会议召开之际,在会上向选举工作人员强调依法选举的重要性,并对相关法律法规作宣讲教育。同时,要求各片流动票箱人员主动向选民讲解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投票中注意依法投票,积极参选,明确自身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对待选举活动,合法履行自身享有的选举权利。如此一来,不仅因为宣传形式的灵活而扩大了受教范围,而且通过投票活动加深了群众对有关条文的认识和理解,为今后陆续开展的村级两委换届选举打下了法律基础。
  三、宣传活动贯彻始终
  法律宣传不是只在选举准备之初作教育强调,而是要求各选区在工作中始终贯彻执行。由于选区参加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中有一名为当地选区带队的生产组长,组长娴熟的交流和平易近人的话语,是群众身边最通俗、直接、有效的言传身教,真正确保了法律法规进入千家万户,为民众所熟知,从而实现了法律宣传教育的作用。
  人们生活工作中各项活动都离不开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约束,只有正确对待自身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才能使各项活动顺利有效的开展。因此,以法促选举,以选举促普法,真正体现了生活与法和谐并存,相互促进的联系,也为今后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参考和借鉴。
  

(萧茵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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