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随着犯罪嫌疑人陈某龙在广东德庆县的逃窜路上被抓获,广西苍梧警方成功地快速侦破了前天发生在苍梧县城龙圩镇某宾馆的强奸案。
11月9日下午,受害人蒙某某匆忙走进苍梧刑警的办公室,向民警报称其于今天中午时许,被一个名叫陈某龙的男子在苍梧县龙圩镇某宾馆8203房内强奸了。经民警询问得知,受害人蒙某某和嫌疑人陈某龙同是藤县一家砖厂的工友,2011年11月9日9时许,蒙某某在藤县塘步镇的家中被陈某龙以帮其消除手臂的纹身为名带至苍梧县龙圩镇。中午12时许,陈某龙以到宾馆去消除纹身为名,将受害人蒙某某骗至龙圩某宾馆开房,后在房间里,陈某龙不顾蒙的反抗,采用暴力手段将蒙强奸了。
得知案情后,苍梧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周小松立即指令刑警迅速组织力量对这起恶性案件展开侦查,力争快侦快破。在局领导的指挥下,刑警大队长刘全坤带领民警火速围绕犯罪嫌疑人陈某龙展开工作。当民警赶至藤县陈某龙的暂住地排查时,发现陈某龙由于作贼心虚已经潜逃了。办案民警连夜对陈某龙有可能出现的场所开展排查和伏击守候,但陈某龙就象在人间蒸发一样,不知所踪。2011年11月10日下午,刘大队长收到可靠线索,犯罪嫌疑人陈某龙已经驾驶摩托车在逃往广东路上。刘大队长迅速带领民警驱车追击。一路上,民警细心对路上驾驶摩托车的男子进行辨认,终于在广东路段发现了嫌疑人的踪影。为了不暴露,办案民警驾车尾随其后,伺机抓捕。17时许,抓捕时机出现,在广东德庆县路边发现嫌疑人停车,办案民警迅速开车上前,将刚把摩托车熄火下车的嫌疑人陈某龙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龙(绰号史泰龙,男,32岁,广西容县容城镇人)如实供述了于11月9日12时许,以带受害人蒙某某到龙圩镇某宾馆8203房消除纹身为名,在房间内采用暴力手段将蒙某兰强奸的违法犯罪经过。嫌疑人陈某龙还是1名刑释人员,其曾因在容县容城镇触犯强奸罪于2003年被广西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9年减刑后刑满释放。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龙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的侦查当中。
(欧阳灿 何日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