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检察院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11-28  分享到:

  
  今年来,苍梧县检察院为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采取三项措施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实现了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规范化、长效化。
  一是健全措施,规范管理。为实现起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联络的规范化、长效化,该院在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又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制定了邀请人大代表定期视察检察工作制度、院党组成员分包联络人大代表和上门走访制度、向人大代表定期通报工作制度、人大代表质疑案件查询“绿色通道”制度、人大代表介入涉检信访案件处理制度、人大代表对干警廉洁执法检务督察制度、人大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限期处理及上门通报制度等七项规章制度。
  二是落实责任,认真办理。该院把办理人大会议案和落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作为“一把手工程”来完成,检察长为总负责人,分管检察长亲自抓,人大联络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相关科室协调配合,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现了人大对检察工作监督的实效化。同时,采取了事前沟通、事中通气、事后通报的“三通”的办法办理,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如2008年5月,该院根据人大代表提出的“延伸检察机关触角,解决偏远农村农民到检察机关反映情况难”的建议,在乡镇对应三个中心法庭设立了三个派驻检察室。三年来,检察室共接待和处理群众信访142件160人,提供法律咨询147人次,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6件6人。及时参与处置重大维稳事件4件;获取职务犯罪线索8件,经初查后决定立案侦查7件19人;获取立案监督线索7件,立案监督5件6人,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三是拓宽渠道,注重实效。为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实现检察工作在人大代表面前的“阳光化”,该院制定了检察干警与人大代表联络上门走访和定期发送信函制度,采取每年至少三次发送信函、登门拜访的措施。该院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都有自己所联系的人大代表,每年苍梧县人代会与政协会召开的“两会”期间,将上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本年度工作计划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函一并发送到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手中;每年六月底和十二月底,该院都会编发《督查专报》送到人大代表手中,并附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函,让检察工作随时都能处于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例如今年4月份,有代表建议在农村进行法律宣传和在村委会一级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很在必要的,该院领导先后带领干警深入到全县多个乡镇的村委会进行调研,发现如代表所建议十分切合实际。于是该院抓紧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了宣传工作和村级预防工作。该院先后开展检务公开和法制宣传教育91次,出版宣传专栏60期;出动流动检务车巡回宣传21次。由于宣传到位,5月8日,沙头镇新村林某等10多名村民来站反映村委会干部贪污问题,后根据举报立查3件8人并答复举报。
  

(蒙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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