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专项活动效果好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12-16  分享到:

  
  近日,广西苍梧县检察院依法督促苍梧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移送一案值超100万元的假冒注册商标案,这是该院自《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开展专项活动以来所取得的最大一项成果。专项活动还得到了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接到该意见后,苍梧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共采取四项措施,多层次、多角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取得工作实效。截止目前,共督促移送刑事案件3件3人。
  一是建立对接工作机制,转变执法理念。与县委政法委、县政府法制局、公安局、烟草行政执法等10多个部门会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意见》,建立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合力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的工作机制,前移法律监督关口,促进行政执法理念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在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有案不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违法违纪问题上积极达成共识,确保“两法衔接”推进扎实有效。二是建立信息通报交流机制,畅通信息渠道。积极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调,通过会签信息共享规范性文件,建立执法信息通报、交流、共享机制。如今年2月,该院通过信息通报交流平台,发现苍梧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莫某涉嫌销售无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葡萄酒一批(该批葡萄酒为不合格产品,价值人民币21万元),遂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局依法向苍梧县公安局移送莫小林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案件移送后,苍梧县公安局于11月4日对该案立案侦查。经初查证实:犯罪嫌疑人莫某某于2011年1月至今,伙同他人在广东佛山市一铺内,利用低劣红酒通过更换标签标识和包装等方法,伪造法国“lafite”(俗称“拉菲”)以及高级“赤霞珠”等高档驰名红酒,总价值人民币200万元。目前莫某已被逮捕。三是建立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增强打击实效。对可能涉嫌犯罪的重大、疑难、复杂行政违法案件及侦查机关初查阶段的案件,简阳市检察院应邀或主动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初查或侦查,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侦查人员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引导固定和完善相关证据,避免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关键证据灭失。四是积极延伸监督预防触角,促进严格执法。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过程中,该院积极延伸监督、预防触角,将法律监督与职务犯罪预防有机结合,采取法制讲座、专题会议、业务培训等形式,从犯罪构成要件入手,详细阐释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罪名的本质内涵及职务犯罪的危害,促使行政执法机关筑牢抵御职务犯罪思想防线,提高依法移交刑事案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蒙振强 黎亚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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