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苍梧县检察院以“四个强化为抓手”,引导和加强检察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强化教育、监督入手,着力构建廉洁从检机制,确保业绩在队伍廉洁、公正执法中取得实效。
强化廉洁从检教育机制。通过用纪律规定引导、典型案例警示、模范事迹鼓舞等方式,常念“廉洁从检经”,常敲“警示钟”,常打“预防针”,努力减少外来的腐蚀性,增强内在的“免疫力”,形成“廉洁从检是利益最大化”的意识,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的防“感染”、抗“病度”能力。
强化廉洁从检责任机制。通过推行责任管理为载体,实行全员责任管理,党组把廉洁从检纳入责任管理范围,实行“一岗双责”,使“廉洁从检”的运行监控、运行状态、运行质量显示出明显的效果。
强化廉洁从检监督机制。一是构建纪检监察网络,在各业务部门设立兼职廉政监督员,积极构建全院纪检监察网络。廉政监督员对本部门的执法办案是否执行法律、法规和检察纪律进行监督,定期分析本部门执法办案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配合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进行执法检查,向纪检组提供有关材料,汇报有关情况。二是完善和落实一案四卡制度。在进一步落实内部执法五项监督的基础上,实行一案四卡制度。自侦部门每办结一起案件,办案人员均要填写《廉洁自律卡》、《办案安全管理卡》,向被讯(询)问人发放《办案告知卡》,案件终结填写《回访卡》。自侦部门负责人对收回的“四卡”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归档,同时复印送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对遇有为当事人说情、送钱送物、宴请娱乐等情况,必须在《廉洁自律卡》上主动说明,并向有关领导和纪检组汇报,将干警廉政情况建立廉政诚信档案。三是实行干警重大事项报告制和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四是构建外部监督网络。加强与县人大、政协的联系,主动汇报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检察工作等各方面情况,主动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聘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检察工作“廉政监督员”。采取走访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汇报检察工作情况等形式,主动接受各界群众的监督。
强化廉洁从检追究机制。通过开展廉政谈话、责任考核等方式,既做到提前防范,常敲警钟,又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损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良好形象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以及本院《关于实行诫勉谈话的规定》和《干警卸职离岗制度》的规定,严肃处理;对违犯办案纪律,造成严重损失的一查到底,决不宽容。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对所负责管理的工作人员的活动情况,负有教育、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凡因失教、失管、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领导干部连带责任。
(蒙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