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全面落实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工作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2-07-18  分享到:

  截至6月底,苍梧县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已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落实。该县共130300户农村居民住房全部纳入了2012年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范畴。保险期限从2012年1月1日0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保险费合计1240456.00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负担992364.8元,苍梧县财政承担248091.20元。其中每户保险金额由2011年的10000元提高到2012年的15000元,保险金额的提高有效提升了该县农民抵御自然灾害和住房恢复重建的能力。
  2012年6月,该县出台了《苍梧县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苍民字[2012]9号),明确了保险房屋出现后的理赔流程:农户出险报案→保险公司现场查堪→保险索赔→损失理算与支付赔款,其中报案是由农户或出险房屋所在地村委会向镇民政办报案,同时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险,出险后尽快报险,超过20天保险公司可以不再受理。
  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政策的全面落实,有效提高了该县农村居民住房灾后重建保障能力,为农民及时重建家园、恢复正常基本生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进一步健全了苍梧县新型农村自然灾害救助机制,形成了农户自救、政府救助与农房保险互补的灾害救助保障体系。

(李柏君)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苍梧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苍梧县平安办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