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5日下午,苍梧法院民一庭庭长梁勇带领该庭干警与苍梧县交警大队举行了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诉前调解工作的座谈会。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练钢和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及各乡镇中队参加了会议。
在座谈会上,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练钢首先向梁庭长一行介绍了今年以来该大队关于交通事故诉前调解工作的总体形势、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等方面的情况。梁庭长针对近期经过交警大队调解后又提起诉讼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增多的趋势,与县交警大队的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做好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诉前调解的几点建议:一是要树立严格、公正的程序意识,做调解工作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告知当事人享有的具体权利;二是开展调解工作时,必须有当事人亲自到场。如果是受委托的人参与调解,必须有当事人的授权(必须有当事人亲自签名的委托书为证);三是调解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制作相关的文书。
座谈会在一种轻松、愉快的气氛中进行。在会上,双方还就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诉前调解工作的方法、技巧、工作态度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双方一致表示,将加强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诉前调解工作中的沟通与合作,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努力做好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诉前调解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服务。
(梁勇 叶祖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