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四重”打造民意表达畅通渠道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2-11-15  分享到:

  苍梧法院在做好日常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通过各种机制,积极听取、收集、汇总民情民情民意,使辖区群众更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重调查。针对疑难、复杂的案件,尤其是部分事实难以查清、当事人对立面较大的案件,要求主办案件的法官一定要到当事人及其单位或村委所在地、案件发生地进行走访群众、实地调查,听取当地群众和基层组织对案件的意见和看法,切实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尽量获取关于案件的第一手资料,为公正、正确审理执行案件打下良好的基础。
  重公开。该院利用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联合大接访、“法院开放日”、网络直播案件庭审等渠道,公开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
  重联动。该院加强与辖区各乡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基层组织的工作联络,形成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网络。在收集、汇总民情民意方面,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重回访。该院一直遵循和强调“案结事了”的办案理念,在案件审结之后,要求主办法官对已结案件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及时、准确了解案件审判执行之后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叶祖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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