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把好“三关”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2-12-05  分享到:

  今年以来,苍梧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实现了人民陪审员参审率100%。该院通过把好“三关”,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的作用,切实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把好“选任关”。该院在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时候,采取组织推荐、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真正把那些政治觉悟高、法律素质强、群众威望高的人士选任出来参加审判工作。同时,注重扩大人民陪审员的来源范围和行业,尤其注重选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等具备一定专业特长的各界人士。
  把好“培训关”。该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通过组织现场观摩庭审、经典案例研讨会、审判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质和庭审能力。
  把好“考核关”。该院出台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和管理办法》,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业绩档案,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庭审能力、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考核,以此作为考核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作为人民陪审员评优、任期届满后是否继续提请任命的重要参考。
  该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贴近群众,熟悉当地风土人情的优势,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努力以和谐的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叶祖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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