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石桥法庭注重调解促和谐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2-12-11  分享到:

  “谢谢钟庭长,要不是您耐心、细致的调解,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案款呢,调解结案真的是太便捷了”。12月10,当事人陈某在苍梧法院大坡法庭拿到调解书和案款时,连连道谢。
  苍梧法院大坡法庭始终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努力转变司法观念,改进审判方式,强调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在办理民商事案件中,该庭大力坚持和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在案件调解过程中,该庭法官坚持“五心”工作法(热心、诚心、细心、耐心、爱心),通过采取上门调解、电话调解、邀请诉讼联络员参与调解等方式,尽一切可能的方法促使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采取调解的方式结案,与直接判决相比,意味着法官要做更多的工作。“调解结案是走佳的结案方式,既不伤害当事人之间的感情,又能防止减少矛盾激化,有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安居乐业”。苍梧法院大坡法庭副庭长钟沛泽如是说。
  截止今年11月份,该庭共审结民事案件97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72件,调撤率达74.23%。该庭重视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举措,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辖区群众的高度评价。
  

(叶祖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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