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苍梧法院在探索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时,通过实施四项措施,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为了有效治理“执行难”,该院争取成立了由政法委牵头、法院主导、各单位参与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了执行联动联系会议制度,并制定了执行联动协调议事规则及各参与单位的工作职责,将解决“执行难”的联动机制建设纳入了制度化的轨道。
建立执行威慑机制。该院利用业已建立的执行联动机制,重点加强与金融、重点加强与金融、税务、国土、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关系,构筑强有力的执行联动网络,进一步增强执行联动机制的威慑力,从而对化解“执行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积极开展专项执行活动。该院按照上级法院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积极开展了“反规避”执行等一系列的专项执行活动。同时,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节日集中执行、夜间集中执行等专项活动,顺利执结了一部分久拖不结的积案,有力地推进了化解“执行难”。
大力推行“阳光执行”。该院积极实行执行公开,着力打造“阳光执行”,依法保障案件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行“阳光执行”,既能进一步完善法院执行工作的外部监督机制,又能增加执行案件的透明度、有效消除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合理怀疑,使法院执行工作更能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从而为化解执行难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叶祖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