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苍梧:人大代表视察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2-12-30  分享到:

  近日,广西梧州市人大代表来到到苍梧县检察院派驻石桥检察室指导工作。
  梧州市人大代表首先视察了派驻石桥检察室办公场所,然后召开了座谈会。在座谈会上,该院检察长梁琪向代表们汇报了有并工作情况。据悉,该院自2008年设立该派驻乡镇检察室以来,通过深入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长下乡进村巡访、预约接访等工作,倾听群众心声,为群众答疑释法。通过开通派驻乡镇检察室与县检察院检务接待中心的远程视频接访、网上接访、电话接访等系统,面向基层,方便诉求,畅通群众控告、申诉、举报渠道,拉近检察机关与基层群众的距离,引导群众理性正确合法地处理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据统计,自2008年以来,该派驻乡镇检察室共接待和处理群众信访92件122人,提供法律咨询165人次,信访事项无积压、无重访;开展检务公开和法制宣传教育89次,出版宣传专栏32期;出动流动检务车巡回宣传和接访13次。在汇报中,梁琪检察长还指出了派驻乡镇检察工作面临的如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题。
  市人大代表纷纷在听取汇报后对苍梧县检察院设立派驻乡镇检察室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实现了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填补了检察机关在农村的机构设置的“空白”,使检察机关在农村有了固定的“阵地”和敏锐的“触角”,积极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
  2008年5月,苍梧县检察院设立了广西首个乡镇检察室-石桥检察室,之后相继设立大坡检察室、岭脚检察室,并实现了与苍梧县人民法院三个中心法庭对应的设置。
 

(蒙振强 廖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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