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准确把握新修改后的《民诉法》立法精神,深刻理解各修改条文的含义,2013年1月7日,苍梧法院石桥法庭组织全庭干警认真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在管辖制度、证据制度、再审以及检察院法律监督方面有了较大的变化,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制、公益诉讼制度、调解协议确认制度等一系列新的制度,显示出《民事诉讼法》在制度、理念上的一系列调整。石桥法庭干警认真对照修改和新增加的条文逐字逐句研读,与旧条文进行比对研究,体会立法精神,并做好学习笔记。他们深入分析法律修改后对该庭今后工作带来的新要求、新挑战,并就公益诉讼制度、小额诉讼、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民事证据规则、财产保全等几个实务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干警的业务能力在学习中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苏石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