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苍梧县检察院共查办涉农领域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4件55人。为了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更好服务苍梧县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苍梧县检察院对涉农领域开展预防调查,并针对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和建议,以期能更好地预防和遏制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1、思想道德品质教育必须有效开展。
思想道德品质教育怎样强调都不为过,用人必须“以德为先”,再考虑“德才兼备”,落实到相关单位就要求注重对所用之人的思想道德品质考察,以考核业绩的标准或绩效要求同等或高标准要求思想道德考察,从而选出思想道德品质高尚的人来使用,避免干部队伍混进思想道德品质不纯洁的人。
2、建章立制,完善制度,防患于未然。
从查处的案件情况来看,发案的单位多是相关制度没有建立或制度不完善的。没有制度、制度不完善意味着没有监督,权力没有监督就会就会滥用。如县农资公司经理李某贪污“万村千乡工程”农资补贴款,其虚开税票,假冒他人签名,套取农资补贴款;其单位没有设立农资补贴的管理制度,农资补贴款也没有规定由被补贴方直接领款,也没人去审核被补贴方资格及真实申领情况,给了李某骗取补贴款的机会。因此,对于涉农与民生领域补贴款的发放,必须建立严格的制度,并落实监督人员对补贴款的发放进行监督,事后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走访,并公布监督电话,公开补贴发放的程序及标准,让人民群众进行监督。
3、开展行业预防。
每个行业均有其工作特点及发展规律,在社会发展中都发挥着各自的作用,但在发展过程有时会出现不和谐的声音,某些行业的人员相互“感染”,纷纷触犯法律,走上犯罪道路。每个行业应找出符合行业发展的轨道,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隐患,不要怕揭自己的短处,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完善行业中不完善的制度,避免出现影响社会大局的事情。
(陈静 叶长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