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加强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建设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7-02  分享到:

  
  乡镇人大代表大多身处基层从事一线工农业生产,由于平日难以有时间系统学习,鉴于此,广西苍梧县人大常委会狠抓人大代表小组建设,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加强活动阵地建设。按照该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要求,各镇对人大代表活动室进行了规范化建设,使代表们有了一个“温暖的家”。活动室有“四簿”(代表登记簿、活动记录薄、建议和意见记录薄、好人好事记录薄),各代表小组均建立了“六项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视察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汇报交流制度、评议制度、代表活动登记制度),并做到了制度上墙、代表照片上墙,本乡镇基本概况、组织机构上墙。代表小组每季度至少活动一次,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活动有记录,对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有反馈。
  加强代表业务培训。各镇人大主席团分别给每个代表小组订阅了《中国人大》、《广西人大》定期发送到各代表小组。各镇人大主席团纷纷采取请法律工作者授课、观看录相资料、开展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对代表集中进行培训,努力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业务知识支持。
  加强舆论宣传。县(镇)两级努力营造尊重代表、支持代表的良好氛围,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宽松和谐的外部环境。通过广泛的舆论宣传,使代表们真切地感受到人大代表既是荣誉,更是职务,并亲身体验出“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句话的丰富内涵,从而付之于行动。代表活动经费及误工补贴统一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县(镇)两级财政为代表履职提供了经费保障。
  加强督查评比。每年四月份,县(镇)两级都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代表法》宣传月活动,借助这一契机,有效地激发代表自身的内在活力。实行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小组制度,进行检查督促,并负责将活动情况和代表建议、意见及时反馈给人大主席团。每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将组织专项督查并予以通报。
  

(老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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