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苍梧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有所增强,但与普法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农村违法行为仍然存在,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思想认识有偏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较单调,形式较呆板等等。如何找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此该县人大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普法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确保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长期抓、经常抓;要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认识法律在自己日常生产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使其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培养他们对法律的认可与信仰,增强依法参与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是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要大力开展“送法下乡”主题活动。立足农村实际,组织开展“法律驻农村”活动,根据农村群众实际需求,利用庙会和农村各种集市等形式,组织法制宣传员、法制宣传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等进行现场法律咨询,现场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和普法读物;要组织“法制文艺下乡”、“法制电影下乡”等活动,开展法制文艺演出,在文艺演出中宣传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增强他们的权利义务观念和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是整合部门力量,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部门负责、企业和社会参与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建立农民工流出地和流入地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农民工学法用法需求和依法维权情况,结合农民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出发,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进厂矿等活动。
四是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员队伍、农村教育阵地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志愿者、法制文艺宣传队伍建设,加强对他们的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组织他们深入农村,贴近群众,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法律知识。注重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定期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深入农村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投入。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应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增加各项经费投入,积极推进每个镇至少设立一个法律服务站,每个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和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农民家庭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
(钟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