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会一节”期间,苍梧县警方在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成功调解了二起治安案件,消除了隐患,化解了矛盾,握手言和。
8月28日上午在人和派出所的调解室,人和派出所、岭脚镇综治办、司法所、法庭联合正在做一起因买烟不给钱而被店主殴打的治安案件当事人李某、受害人曾某调解工作,从法理上和双方的过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李某一次赔偿受害方3000元达成和解,握手言和。事情的经过是在今年7月26日,岭脚镇人和村的曾X弟(患有精神病)来到人和街一家店铺买烟,因不给钱而被店主李某殴打。8月2日曾X弟喝下农药被送医院抢救。随后,曾X弟之父曾某及亲属以因李某殴打后导致曾X弟被剌激想不开而喝农药为由,到李某店扬言,如果救不活要李某父子填命,人和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出警处置。8月15日,人和派出所通知双方到来调解,曾某对其子曾X弟虽无生命危险,并已转往梧州第二人民医院继续治疗,且已用去医药费10000多元,要求李某一次性赔偿20000元,经过调解没有成功。曾某在离开时扬言如果达不到他的要求,就要捅死李某的儿子。人和派出所通过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后,便组织了前面所述的第二次双方的调解。
9月2日下午在沙头派出所的调解室,案件的当事方和受害方的双方代理人正在接受调解,以当事方出于人道主义,再向受害方补偿一部分医疗费用的前提下,双方达成和解,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原来差不多2个多月前,沙头派出所受理了一起治安伤害案件,该起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当事人李某和受害人许某的年纪均超过60岁,起因却是持续了三十多年的的感情纠纷。最特殊的是,在案件发生两日后,许某却出现中风迹象,致使其半边身体行动受阻。接到报案后,该所办案民警对双方进行了询问和调查。在初次调解中,李某和许某的代理人均对案件的起因和经过没有异议,但就对案件的结果意见不一,相持不下。李某的代理人只承认案发时用棍棒打中了许某的小腿,而许某的代理人就坚持认为是李某用棍棒打了许某的小腿后导致中风。李某的代理人只愿意赔偿已经垫付给许某的1900元医疗费用,但许某的代理人却要求李某赔偿25000元,初次调解没有成功。办案民警没有气馁,更没有对案件嫌疑人草率地作出处罚从而草草结案,而是多方求证,翻查医学资料,力求证实受害人中风与其被打伤小腿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因为这一因果关系将直接影响案件的定性。在没有其他强有力的证据证实受害人中风与其被打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办案民警转而向受害人家属做思想工作,所以才达致双方和解。
(欧阳灿 黄永宜 廖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