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人大建章立制促进规范化建设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10-15  分享到:

  
  日前,苍梧县人大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入手,制定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分别就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和人大代表自身建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过建章立制促进规范化建设,为提升人大代表队伍和机关建设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是,为加强人大常委会建设,苍梧县人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苍梧县人大实际情况,出台了《县人大党组会议制度》、《县人大主任会议制度》等,分别就县人大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的组成及县人大常委会的职责、权利、工作程序及廉洁自律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引导常委认真执行《意见》和《规则》,努力把常委会的建设提高到新水平,树立起人大常委会在社会上的模范形象。
  二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人大代表自身建设的规定》,对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建言献策、表彰和处分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决定在全县人大各组织和广大人大代表中,认真开展以“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反映民心、凝聚人心”为主题的“四心履职实践活动”,并建立《人大代表活动档案》,随时记录,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三是,修改完善了《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机关考勤请销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促进了机关的规范化建设,提高了办文、办会、办事的质量和水平,整个机关呈现出团结、紧张、和谐、高效的可喜局面。

(钟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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