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总工会完善“四制度”改进工作作风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10-16  分享到:

  
  根据中央、自治区、市及县委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苍梧县总工会提出“四要”改进工作作风:
  一要严格实行考勤制度,杜绝懒散现象。一是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中途外出注明缘由和去向的考勤制度,无论谁因事外出必须报备,分管领导对其部下上班时间去向负监管责任,领导外出需报备办公室,同时每个股(室)至少确保一名工作人员在岗。二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看视频、炒股、玩游戏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纪检组负责对上班纪律进行实时监督,一经发现要约谈予以批评教育,发现三次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给予记过等处分。
  二要坚持定期学习制度,加强党性修养。一是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抵制“四风”提升拒腐防变能力,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不断提升理论修养;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报告等重要文件,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做好党和国家重要思想和重大政策的宣传员和践行者。三是不断夯实业务基础;以工会干部大讲坛为载体,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吸取工作经验,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要完善工作考核机制,提升工作质效。一是进一步细化考核体系;将年度考核细分为半年考核、季度考核和月度考核,将民主测评与自我评价相结合,将群众满意度和工作完成率相结合,全方面考核机关干部的勤、德、绩、效、廉,督促干部主动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二是主动服务基层和职工;认真落实结对联系制,确保党员干部每月赴结对联系点1次、走访慰问困难职工户1次。严格执行企业自主原则,不向企业拉赞助、不强迫企业参加学会、培训班、学习班并收取相关费用。切实简化工作流程,能在本级工会完成的任务绝不下放给基层,本级工会能处理的事务绝不麻烦基层。
  四要强化内部管理制度,树立廉政亲民之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及县委关于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相关规定,制定完善单位内部管理规定,严控公务用车、公款接待,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坚决杜绝以节庆之名发放各种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领导干部要带头垂范,以身作则,不准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吃、拿、卡、要、报”。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借下基层访织工之际广泛征询职工群众的建议,不断加强廉政意识,树立亲民之风,打造有为干部队伍。 

(钟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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