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苍梧检察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立足检察职能,多举措接地气,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助推新农村社会主义建设取得新发展,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人大及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是鼓励优秀的检察党员干部主动到乡镇艰苦的地方锻炼。该院积极选派了3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擅长开展群众工作的干警分别驻该县京南镇太平村、木播村、长发村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一年来,他们沉下去,俯身倾听群众呼声,与村干部群众同吃同住,深入开展调研,在积极开展法律宣传的同时,努力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带头建立起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生产链,极力向民政、扶贫等有关部门争取新农村建设项目扶持资金共380多万元,共修建硬化道路5条长4000米。由于成绩突出,2013年,该院驻村干部1人获评为“全区新农村建设优秀指导员”,1篇论文获评为“全区新农村建设调查报告优秀奖”。
二是积极推动“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该院检察长多次深入京南镇向镇政府和村干部了解“美丽苍梧,清洁乡村”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困难,实地考察了太平村、等的村容村貌,在办公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仍攒出帮扶资金1万元修建乡村垃圾池、资助4000元建设乡村路桥。要求驻村干部协助村干一起做好垃圾池的选址工作,加强帮扶专项资金落实的监督,按质按量地完成好垃圾池的建设;同时,该院挂点村的党员干部与村委干部分别到农户家加强“清洁乡村”活动宣传,不断提高村民群众的清洁意识,形成了“美丽家园,人人共建”的良好氛围。
三是充分发挥该院派驻乡镇检察室的职能作用。以三个乡镇检察室为基地,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增强服务工作大局,加大打击涉农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突出查办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16件20人,促进廉政建设。同时,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方针,结合办案剖析职务犯罪原因,同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专项预防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架起检察机关与农民百姓沟通的桥梁,深入倾听群众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着力打造检察官亲民、为民、扶民的平台。
四是坚持院领导和驻村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工作制度。健全了联系点、帮扶困难群众的工作机制,2013年共开展定点联系帮扶困难群众10多户,提供帮扶资金7000多元,进一步密切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称赞,促进检察机关党员干部做到清正廉洁、求真务实,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王锦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