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检察院再次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4-05-04  分享到: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的决定》,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在2013年连续获得广西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之后,再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这是自1997年该院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以来,已连续五届荣获此项殊荣。
  近年来,苍梧检察院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求,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抓住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这个主题,把文明接待室争创活动作为推动控申举报工作全面开展的重要载体来抓。该院在工作中正确、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涉法涉诉涉检信访案件,多年来保持涉检进邕进京访案件零状态。
  该院进一步深化推进综合检务受理接待大厅的“窗口”平台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整合人力设备资源,综合开展受理接待处理控告、申诉、举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案件管理、律师接洽等检察对外事务,并全部通过综合检务受理接待大厅这个“窗口”平台进行,实现了为人民群众提供检察事务“一站式”的公开、高效、便捷、优质的对外服务。丰富了文明接待工作的外延与内涵,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并取得实效。

(李炎贞 刘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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