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检察院:实践党的群众路线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4-06-11  分享到: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落到实处。该院根据当地的圩期派出检察人员坚持正常到检察室值班,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参与当地镇政府的综合治理,同时配合本院各业务部门做好相关的检察工作。今年6月9日,检察室工作人员到旺甫镇老义村走访群众时,特地到老义村古罗组被“暂予监外执行”对象覃某的家中了解他的病情及其他基本情况,了解该病情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检察官的此次走访活动既充分表示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生活,遵纪守法等情况的关心,又切实履行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
  


从左起一、二为检察人员,三为社区对象覃某

(李守亮 陀建华 黎任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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