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检察院化解8年申诉案 解民忧暖民心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4-06-20  分享到:

  
  “感谢苍梧检察官,帮我了结苦等八年之久的赖账”这是2014年6月19日,苍梧县岭脚镇人和街林某某夫妇亲自来到苍梧县检察院,向民行科送上了一面“严格执法依法监督,八年民案一朝破解”锦旗时的感人一幕,是群众对该院依法监督、化解一起历时8年民事执行案件表示由衷的感谢,也是该院切实行动,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见证,谱写了一段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鱼水情深的佳话。
  2006年,林某某与邓亚某、邓金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由林某某诉至法院,邓亚某、邓金某败诉。林某某打赢官司后即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多次反映被执行人有一部拖拉机搞运输,可能有存款,至今已8年执行未果。今年5月,林某某来到苍梧县检察院,要求检察机关监督法院执行活动。该院经审查后,查明被执行人邓亚某、邓金某分别有存款3586.74元、541.87元,于5月14日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苍梧县法院依法冻结了邓亚某、邓金某的存款,及时划拨款项执结该案,为当事人挽回全部经济损失。至此,一件历经8年的执行积案圆满化解,该院以实际行动深入践行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向民行科送上了一面锦旗
    

(王锦梅 邱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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