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讲话,采取多项措施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取得良好成效,获得地方党委、政府、人大的好评与肯定。主要做法有如下几点:
一是积极创新预防宣传教育方式,加强宣传效果。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在严厉打击各种职务犯罪行为的同时,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断创新预防宣传教育方式,通过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和廉洁理念。如该院在梧州市电视台的黄金时段播放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短片《鱼》以及利用苍梧县电视台播放廉政标语,这些短片以及标语简练、寓意深刻,易于被广大群众接受,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反腐倡廉的良好文化氛围。
二是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基地的警示作用。苍梧县检察院组织计生局、档案局、农信社10余个单位400多名干部职工到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并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取得了较好的警示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是深入推进农村“两委”成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苍梧县检察院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农村“两委”成员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但是农村“两委”成员的职务犯罪高发问题仍不容忽视,如2013年该院立查的职务犯罪18人中有8人是农村“两委”成员,案发领域集中在农村低保、农村危房改等涉农领域。为了进一步预防和遏制农村“两委”成员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该院利用今年村(社区)“两委”换届之机,深入到乡镇、村委为新一届的农村“两委”成员开展法律讲座、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发放《预防农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廉政宣传手册,此宣传册主要包含农村“两委”人员容易触犯的职务犯罪罪名、立案标准、典型案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该院力求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旨在提高法制宣传效果,进一步警示新任农村“两委”成员要引以为戒、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自觉远离职务犯罪。同时该院利用乡镇的圩日摆摊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和举报,鼓励群众监督新任农村“两委”成员的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叶长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