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检察院:对农村“两委”成员职务犯罪开展预防调查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4-11-03  分享到:

  
  2011-2013年,梧州市苍梧县检察院共立查农村“两委”成员职务犯罪案件共计11件17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9.8%。为了预防和减少农村“两委”成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该院对农村“两委”成员职务犯罪开展预防调查,积极查找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和漏洞,并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建议。
  加强对农村“两委”成员的思想道德教育。乡镇政府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农村“两委”成员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广大农村“两委”成员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防止理想动摇、信念滑坡,教育其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促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在开展农村“两委”成员上任培训等活动中,可将职务犯罪预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检察机关和主办单位可组织他们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以法律讲座、职务犯罪图片展览、警示教育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让他们从多种形式中参观、学习和感受,通过教育认识到何为职务犯罪,职务犯罪的危害性以及后果,从而自觉远离犯罪,做到廉洁奉公。
  加强对涉农政策的宣传力度。针对涉农职务犯罪频发,苍梧县辖区部分乡镇偏远、分散等情况,有关单位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加大涉农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每户农民都了解相关政策。如通过电视、广播、依靠邮递员到各村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各项涉农政策,同时主动公开举报方式,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每一分惠农资金都落到实处。
  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度。乡镇政府要针对各项惠农政策制定严密的操作方案,尤其在资金管理方面,要公开透明,要规范惠农资金的申报、领取、发放等环节。同时要对各项惠农资金是否发到群众手中进行严格监督,不能流于形式。

(叶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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