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检察院检察官为村官上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法制课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10-24  分享到:

 

“从2012年起至今,我们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539人,换回经济损失150万余元。作为检察官,打击涉农职务犯罪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村官,你们要多想想如何带领村民早日致富,千万不要打起国家惠农资金的歪主意……”苍梧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伟兴在为村官开展的专题法制课上,这样告诫在场人员。

近日,李伟兴带领该院职务犯罪预防局的3名检察官驱车70多公里来到该县石桥镇,给该镇70多名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上了一堂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的专题法制课,受到了热烈欢迎。

课上,针对该县涉农职务犯罪主要发案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农村低保金、修路专项资金、微型企业财政补贴金等领域的实际情况,李伟兴以案说法,例举了该院近两年来查办的四个涉农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分别是:石桥镇学田村村主任莫某在2009年贪污4万元修路专项资金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二年;石桥镇学田村村委副主任田某在2012年至2013年间贪污农村低保金7864元及受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13004元,被法院有期徒刑一年;大坡镇育民村村支书罗某与村主任钟某在2012年至2013年间共同受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26000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苍梧县微型企业办公室曾某、赵某、黄某等五人在2012年至2013年间受贿微型企业财政补贴金,目前已经被起诉至法院。

通过详细讲解上述四个涉农案例,李伟兴深入分析了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经过及案发后给他们本人、家庭所带来的影响,并当场将他们亲笔书写的《悔罪书》印发给村官们传阅。随后,李伟兴希望村官们能增强法制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法律防线,做一个合格的村官。最后,李伟兴还指导了该镇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区)如何管理和发放国家惠农资金。

课后,村官们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会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多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切实保障国家惠农资金用到实处,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据悉,该院2012年以来,至今共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调查35;结合案情开展案例分析31;提出检察建议46,均获相关单位采纳; 上专题法制课13,开展警示宣传教育97次,受教育人数达2600多人次。

(村官们在认真聆听法制课)

廖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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